近日,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发布关于海鸥公路全路段实施货车交通管制的通告,决定从2020年08月15日零时起,在海鸥公路全路段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通告全文如下:
为减少大量过境货车对海鸥岛造成的影响,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决定从2020年08月15日零时起,在海鸥公路全路段实施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天24小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牵引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通行海鸥公路全路段。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本通告自2020年08月15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0年8月1日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运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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