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09 年广州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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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09 年广州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09-6-16 |
穗交函〔2009〕788号 广州交通集团、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各区(县级市)交通局、广州市道路运输协会、广州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市各公交出租车企业、市各客货运站场: 按照省交通厅《关于开展 2009 年广东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粤交科函〔2009〕1005号,见附件)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 14 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 2009 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 (发改环资〔2009〕989 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在2009年节能宣传周(6月14日—6月20日)期间,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宣传海报、电子屏、网站、刊物及培训、技术交流会等形式,组织本单位或行业内企业、站场开展各具特色的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宣传活动,积极落实“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 二、各区(县级市)交通局、行业协会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重点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汽车等节能产品,深化开展节能环保驾驶活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节能意识与操作水平,充分体现2009 年广东交通节能宣传周“广泛、深入、节约、长久”的政策思路。 三、请各单位认真总结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节能宣传活动情况,并于6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委。我委将综合相关材料报省交通厅。 附件:关于开展 2009 年广东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粤交科函〔2009〕1005号) 二OO九年六月十一日 (联系人:何永;电话:83125935;传真:83125949; 电子邮箱:gzjwcgc@126.com)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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