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标营运车辆淘汰工作指引的通知
来源:无 发布时间:2015-02-03 浏览次数:2592
关于印发黄标营运车辆淘汰工作指引的通知 |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2-10-22 | 各交通运输会员企业: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2〕238号)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黄标营运车淘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交〔2012〕715号)等文件要求,我会为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配合省、市深化营运车辆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同时全面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的车质车况增进安全行车因素,并利于企业在交通运输业税制改革“营政增”试点中的“新购运输设备的折旧可为抵扣项目” 的规定。请会员企业剖析、平衡各有关因素,并一起对社会尽行业的责任,依据有关文件要求按期淘汰黄标营运车辆: 2012年底前淘汰1997年底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营运车; 2013年底前淘汰2000年底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营运车; 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营运车。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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