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严打违规网约车,交委执法局一天查处21起

来源:广州交通 发布时间:2018-06-01 浏览次数:2400

打击网约车违章,广州市交委执法局除了日常巡查,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大规模行动,在白云机场、火车东站、天河客运站、省市站、海珠客运站、滘口客运站、白云公园地铁站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

(图为执法现场)

 2018年530日上午,“蓝色军团再次联合出动。行动中,共查处各类网约车违章21宗,其中无证网约车9宗、网约出租车违章12宗。


(图为火车东站执法现场)

上午9时许,执法人员在火车东站社会车辆通道查处粤AM***1小轿车。据车上乘客反映其在市妇幼医院通过曹操专车app联系上车辆,去往中森国际广场,车费由平台计算。司机现场能出示该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但无法出示其本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而根据相关规定,驾驶网约车营运必须三证齐全,缺一不可。执法人员最终依法予以立案处理。


(图为白云国际机场执法现场)

 上午10时许,执法人员在白云国际机场T2航站楼45号门前查处一辆车牌为粤AB***5的小轿车,被查时车上有4名乘客,乘客表示从珠江新城全季酒店上车前来被查地,通过滴滴平台叫的车。司机现场均无法出示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和其本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执法人员进一步查得该车为广州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有,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由于涉嫌无证网约车违章,最终依法被立案查处。



图为交通执法正在仔细排查过往可疑车辆交通执法

图为交通执法对涉嫌违章车辆进行取证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网约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执法依据

第十二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处罚条款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运输君 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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