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重拳整治巡游出租汽车行业

来源: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18-06-05 浏览次数:3329

多名的士司机被吊销从业资格证

5月共立案查处违章行为上千宗


文/运输君  通讯员交通宣


 5月以来,面对广州巡游出租车行业乱象,广州市交通部门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进行严厉整顿。

 5月初,《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出台,不出半月,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5月15日起,广州巡游出租车执行新运价,目前2.2万多台出租车调表工作已基本结束。而一项更重磅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也正在加紧进行中,草案征求意见稿已于5月22日在广州市法制办官方网站发布。

 这一系列的举措,剑指广州巡游出租车行业乱象 

新规震慑力增强:

    立案处理13名的哥并吊销从业资格证

 5月2日,广州市交通部门颁布实施《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抬高了出租车驾驶员准入门坎,设置了退出机制,增加了违章记分情形,加大了对违章驾驶员的警示力度。

 截至6月3日,新规正式实施已满一个月。那么,新规实施效果如何?昨日,运输君从广州市交委了解到,5月份有13名驾驶员因聘请“非编”司机和改动计价器被市交通部门立案处理,将被吊销从业资格证。

 数据显示,5月份,广州市交通部门共立案查处巡游出租汽车违章行为1286宗。据市交通部门不完全统计,待5月份立案的案件全部处理完毕,预计当月违章记分达到20分的驾驶员将有27人,是4月份的3倍。

 据统计,5月份,已有11名违章记分满20分的驾驶员参加了“回炉”培训和考试,共有7人考试合格。这些驾驶员从停产参加培训到通过考试,平均需要花费半个月时间。

 数据分析显示,有11名驾驶员是因拒载违章行为被扣10分后达到20分的,这与市交通部门加大巡游出租汽车执法检查和投诉立案调查处理力度密切相关;有16名驾驶员是因为议价、绕道等违章行为被扣分后达到20分的,这与新规新增了违章记分情形和增加了部分违章情形的记分分值相关。

 据交通部门介绍,5月份有13名驾驶员因聘请“非编”司机和改动计价器被市交通部门立案处理,将被吊销从业资格证,对这些驾驶员在五年内不再核发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市交通部门表示,新规实施以来,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常见的聘请“非编”(吊销从业资格证)、拒载(记10分)、议价(记10分)和绕道(记10分)等失信行为的违章成本增加后,对驾驶员的约束力和震慑力明显加强。

  运输君从市交委了解到,广州不仅通过加大巡游出租汽车执法检查和投诉立案调查处理力度,还通过优化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等方式,改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调价优化提振信心:

    的哥回流、载客意愿提高明显

5月8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5月15日起,广州巡游出租车执行新运价,起步价调高至12元。2.2万多台出租车调表工作已经结束。运输君从市交委了解到,调表后全行业车辆单次载客平均营运收入,相比未调整的增加了3.3元,增长率为13.1%。车辆日均营运收入比调整前一周增加了176元,比未调整的增加了200余元。

广州市交委表示,数据显示,5月份以来,在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运价调整和鼓励诚信服务、多劳多得的大环境下,驾驶员载客意愿提高明显,劳动报酬和劳动积极性同步提升。

数据显示,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报名人数和新入职人数都有所增加,行业驾驶员回流情况明显。其中,考试报名人数有1120人,环比增长了约四成;新入职人数近700人,环比增长了约两成。

调表后的哥收入也有所增长。从全行业车辆日均载客车次来看,已调整计价器的为35 .5次,增长率为15 .9%;从全行业车辆单次载客平均营运收入来看,已调整计价器的为28.39元,增长率为13.1%;从全行业车辆日均营运收入来看,已调整计价器的为1009元,比调整前一周增加了170余元,增长率为21.2%,相比未调整的增加了200余元,增长率为31.2%。

重拳出击:行业管理条例即将出台

在“新规震慑”和“提价优化”刚柔并济的双重举措之下,数据显示行业改观立竿见影。而广州整顿巡游出租车行业乱象的重拳并未轻放。一项重磅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草案征求意见稿已于5月22日在广州市法制办官方网站发布。

意见稿拟规定,司机拒载一次罚500至2000元,一年三次以上吊销行政处罚;企业管理不力,司机违法行为较多的,交通部门可责令其暂停营业;出租车增设视频监控及录音、应急报警装置,数据接入交通部门统一监管。

广州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网约车发展迅速,整个行业生态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与管理的新形势要求。正在制定的《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将对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司机流失、经营者内部管理不到位、行政监管和处罚措施威慑力不足等问题,进行制度上的补缺和完善,进一步规范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编辑:运输君

声明:在尊重原创的前提下,欢迎转载本网站文章。

                                END                         


 

获取更多及时资讯敬请关注“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

我们是5A级协会

  道路运输人的家

(扫码关注,获取道路运输丰富信息!)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是广州5A级协会,是道路运输人的家。协会秉承连接政府、服务企业的宗旨,致力于推动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欢迎您的加入!

    电话:020-86010182 

    传真:020-86010226

    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318号2号楼701(广州公路主枢纽指挥中心大楼隔壁)


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18号4号楼
电话:020-86010182
传真:020-86010226
邮箱:gzdx86010182@163.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

©2017 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79760号
收缩



举报黑车
查询合法车辆

咨询热线
020-8601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