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实行 佛山出台氢燃料车补贴新政

来源: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0-09-24 浏览次数:2465

近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氢燃料电池汽车按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金的100%确定地方补贴,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依据《办法》,此次补贴对象为氢燃料电池汽车,车辆类型包括乘用车、客车、货车等。主要指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22日期间在佛山购买或直接向生产厂家购买氢燃料电池汽车的企业和个人。

申请补贴的车辆须满足纳入国家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可获得国家补贴;

在佛山初次注册登记且未提档过户异地(佛山市以外地区),申报地以车主企业注册地或车主身份证(居住证)地址所在区划分;

车主为企业时,车辆累计行驶里程达到2万公里;

安装、使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车载终端、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等远程监控设备,并按规定接入政府或生产企业建立的监控平台等条件。

补贴标准方面,佛山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对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金额的100%确定地方补贴标准,即国家补贴:地方补贴为1:1。

来源:综合自网络

编辑:运输君

声明:在尊重原创的前提下,欢迎转载本公众号文章。

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18号4号楼
电话:020-86010182
传真:020-86010226
邮箱:gzdx86010182@163.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

©2017 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79760号
收缩



举报黑车
查询合法车辆

咨询热线
020-8601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