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规今日起施行

来源:运输君 发布时间:2018-06-01 浏览次数: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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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部召公布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两份文件。据了解,《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61日起施行,网约车将纳入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出租车(包括网约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得分低于3分的,要回炉接受培训,而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还需要分别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

 

网约车将纳入出租车服务考核体系

 在交通运输部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对外公布,61日起施行。据了解,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1日至1231日,考核指标设置上包含扣分项与加分项,网约车平台企业不按规定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安装卫星定位设置,网约车驾驶员无证运营、故意绕道等情况均为扣分项。

 具体来看,《办法》将网约车新业态纳入考核,明确网约车和巡游车,均须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设置上,既考虑了网约车和巡游车的共性要求,促进新老业态良性竞争、逐步融合发展;又根据网约车独有的经营服务特征,量身定制设置了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此外,《办法》还对出租汽车企业考核分值的分布设定进行了调整,加大了对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等事项的考核分值,引导驾驶员主动提高服务质量。

 其中,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考核基准分为1000分,共设置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目等6类共19个项目的考核指标。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规定,网约车驾驶员考核基准分为20分,对驾驶员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实施考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期内得分低于3分的,按要求接受培训。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分别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

 

严查以顺风车名义开展非法运营行为

“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中,无论新老进入者,依法合规经营都是前提,任何企业都不能触及扰乱市场秩序、维护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底线。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前一段时间交通运输部连续发了9篇针对网约车行业乱象的文章,近一段时间正抓紧制定出台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下一阶段将采取一系列的监管措施。

 吴春耕还表示,对于规范网约车行业问题,交通部希望有关各方给予积极配合,共同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从业人员、乘客及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特别是强化行业信用体系,规范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针对社会关注的顺风车乱象,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表示,各地还应加强打击以顺风车小客车合乘之名行非法运营之实的网约车行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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