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应用的管理办法》宣贯培训运输企业人员报名的函
来源:无 发布时间:2015-01-17 浏览次数:3434
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应用的管理办法》宣贯培训运输企业人员报名的函 |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4-3-11 | 各相关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应用的管理方法>的通知》(粤交运〔2014〕4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我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预防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粤交综运函〔2014〕17号文通知精神,受省厅委托,省道路运输协会拟于3月中旬起分期组织相关道路运输企业人员开展《管理办法》宣贯培训。 请纳入《管理办法》卫星定位监控范围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重型货车(总质量超过12吨的货物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教练车、汽车列车等,以及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为需进行监管的重点营运车辆所属企业领导、监控系统负责人及工作人员3人报名参加,并商请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敦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参加,于3月14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反馈我会。 为确保宣贯培训质量,我会将统筹、合理安排每期培训人员,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左艳 联系电话: (020) 83872152 传 真: (020) 83730404 电子邮箱: rtagd1013@126.com
附件 参加《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应用的管理办法》宣贯培训 人员名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此表复制有效;请于3月14日前反馈省道路运输协会,传真020-83732152、83730404,邮箱rtagd1013@126.com。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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