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商务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公安局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老旧汽车置换鼓励汽车更新换代实施方案》的函,为了推进汽车更新,将采用补贴政策。
享受补助条件
1、2020年3月4日至12月31日期间:消费者将2020年3月3日前已注册登记名下的粤A牌非新能源机动车,在市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且于2020年3月4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于2021年2月28日前在我市车辆管理部门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上牌手续。
2、2020年3月4日至4月2日期间:消费者将注册登记其名下的粤A牌老旧机动车,在我市具备机动车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拆解,在市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销,且于2020年3月4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于2021年2月28日前在我市车辆管理部门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上牌手续。
补助标准
1、符合享受置换购车补助条件的对象:
2020年3月4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国六”标准汽车的,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2、符合享受置换购车补助条件的对象:
2020年4月3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安全高效且技术先进的低油耗汽油车(指综合工况燃油消耗量<5.0L/100km,轴距>2700mm)、节油效果明显的非插电混合动力汽车的,每辆给予6000元补助。
以上两项不重复补助。
受理时间
1、个人、企业或单位购买新车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须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
2、在“穗车购”提交旧车置换新车补助申请、新车注册登记上牌手续及上传新车资料均须在2021年2月28日(含)前完成。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编辑:运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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