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现将省道协《关于开展2010年度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会员企业,请有意申请2010年度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的企业,将申请上报协会秘书处。 附件:关于开展2010年度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秘书处联系人:货物运输部 高 文 86010191-11 包车租赁部 邓洁红 86010191-17 旅客运输部 范国栋 86010191-15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10年度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道路(交通)运输协会,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 根据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10版)和我会《<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实施意见》,我会决定于今年5~9月开展省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企业必须为道路旅客或货物运输企业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JT/T630-2005)和《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等级》(JT/T631-2005)关于道路旅客或货物运输三级企业的相关条件。 二、参评企业等级实行自愿申报的原则。有意参评企业等级的道路运输企业须认真填写《道路旅客(或货物)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申请表》和《道路旅客(或货物)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申请材料审查登记表》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含2009年度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原件,及2009年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和附表的复印件)。 三、申报道路运输企业等级的单位须于2010年7月15日前向所在地的市道路(交通)运输协会呈报申报材料。 四、请各市道路(交通)运输协会在对申报一、二级企业的材料进行初审之后出具“初审意见”、对申报三级企业的材料进行初评之后,出具“初评意见”,于2010年7月31日前将企业的申报材料和协会的初审、初评意见报送我会。 五、我会对申报一、二级道路运输企业的材料经过初评之后,将于今年9月底呈报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评定;对申报三级道路运输企业的材料,将于9月的适当时候组织省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 六、企业申报各级道路运输企业等级填写相关报表、准备申报材料,以及市协会初审、初评须严格按照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10版)的要求办理。该实施办法及相关表格可从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的网站上查询和下载(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网址:www.crta.org.cn)。 七、请各市道路(交通)运输协会及时将开展本年度道路运输企业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本市范围内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企业有不明事项可直接向我会咨询。 联系人:葛凌岳 黄锐文 电 话:020-83835328转10061 020-83754090 020-83835328转11061 020-83730578 传 真:020-83754090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开展 企业等级 评定 通知 抄 送:省交通运输厅、省厅综合运输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