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针对国内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情况,阶段性动态调整、精准优化防控措施,强化对各地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交通运输部修订形成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重点调整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留观区设置、客运车辆空调使用等要求。
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客运场站运营单位、客运企业按照最新版指南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
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
(第四版)
1道路客运
注:客运车辆起讫地和中途停靠客运站点所在地风险等级不一致的,按就高原则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2城市公共汽电车
3城市轨道交通
4出租汽车
5水路客运
6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7汽车租赁
来源:交通运输部
编辑:运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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