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农村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实施指南》(简称《指南》),指导农村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简称农村运输信息平台)建设,更好地服务农村交通运输发展,助力数字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近年来,各地广泛应用互联网等技术,将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运营线路、运输车辆等资源线上化,涌现出以贵州“通村村”为代表的一批农村运输信息平台,有效解决了农村交通运输群众出行难、企业经营难、物流发展难、部门监管难问题,成为农村交通运输发展的新动能。
《指南》借鉴了贵州等省份推广经验,着重考虑了我国大多数地区农村交通运输特点,明确了农村运输信息平台定位、总体框架、应用功能等内容,并提出力争通过1年至2年推广,基本实现实施地区普遍应用、平台作用有效发挥、平台运营可持续的目标。
农村运输信息平台的服务对象主要在地方,特别是县、乡、村一级。《指南》明确,农村运输信息平台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运输信息平台运营主体共同构成推广实施主体。运营主体则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地方实际择优选取,注重发挥地方作用。
农村运输信息平台对于城乡交通一体化程度较低、交通需求群体较为分散的地区有较强的适用价值。《指南》提出,农村运输信息平台推广单位应采取因地制宜、试点推进、逐步拓展的方式进行推广,合理确定推广范围。同时,应重点关注村级服务站点、合规运力接入等运营体系建设,积极创新运营模式,高度重视合规运力的审核接入、服务站点的安全运营和平台的网络安全防护,为农村运输信息平台运行所需线下资源接入和建设提供必要支持,做好推广保障工作。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适时组织各地区开展经验交流,推广农村运输信息平台实施经验。
来源:交通运输部
编辑:运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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