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广河高速公路“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

来源:《广州道路运输》 发布时间:2018-11-27 浏览次数:3482

编辑者按:从本期起,“交通课堂”开设“警钟长鸣”版块,报道分析国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世人,牢牢抓好安全驾驶这条生命防线。

警钟长鸣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广河高速公路龙门路段“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

 

广河高速公路龙门路段“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已经过去一年多,但事故暴露的深刻教训十分惨痛,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该时刻警醒,警钟长鸣,避免重蹈覆辙。

经广东省政府调查组认定,广河高速公路龙门路段“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私人购车变相挂靠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7年761255分许,惠州市境内广河高速公路龙门路段广州往河源方向发生一起大型客车碰撞中央分隔带护栏仰翻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9人死亡,3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152.17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和省领导等先后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委托,李春生副省长率省政府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督促指导工作。经各方努力,事发当晚1830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事故现场清理完毕,双向交通恢复正常。31名伤员得到妥善医治。

 事发当日,省政府批准成立由李春生副省长任组长,省公安厅、监察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管局、法制办和省总工会以及惠州、揭阳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广河高速公路龙门路段“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简称调查组)。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专家协助调查。同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聘请了车辆技术、公路工程等领域的专家指导调查工作。

事故认定: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调查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驾驶人赵红广驾驶事故车辆,雨天超速行驶,在路面湿滑情况下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偏离行驶方向与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发生碰撞后翻车。

 调查认定,事故车辆所有人王喜荣购买车辆后以揭阳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揭西分公司(简称揭西分公司)名义营运,揭西分公司名下车辆全部都是私人购车以公司名义变相挂靠经营,揭西县汽车运输总公司(简称揭西总公司)将揭西县河婆客运站出租给揭西分公司、并将20名员工交给揭西分公司使用后,只收钱、不管理。揭西分公司每月给揭阳汽车运输总公司(简称揭阳总公司)管理费,揭阳总公司同样只收钱、不管理。揭西分公司、王喜荣车队、揭西总公司、揭阳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惠州广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雨雾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多且损害后果严重的认识不到位,至事故发生前未对公安交警部门提出的积水安全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调查认定,揭西县政府督促职能部门履职不力,对辖区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客运车辆普遍变相挂靠经营存在的问题失察。揭阳市、揭西县、普宁市交通运输部门对客运企业及营运客车的安全监管不力,对客运企业变相挂靠经营问题失察失管,对营运客车不进站经营、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不力。揭阳市、揭西县公安交警部门未按规定对营运客车重点管控,惠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路段路面管控还有待加强。

 调查组对2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公安机关已对4名企业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另对19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对13名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事故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省管干部1人(副厅级)、市管干部4人、县管干部8人;建议对6名涉事企业的事故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调查组还建议责成广州市政府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营运客车站外揽客专项行动,规范营运客车经营秩序;责成揭阳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揭西县委、县政府向揭阳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依法对揭西分公司、王喜荣车队、揭西总公司、揭阳总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事故暴露出7个方面的教训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私人购车变相挂靠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二是企业车辆动态监控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三是客运企业对营运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形同虚设;

四是事故路段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五是事故车辆翻滚后部分护栏及其立柱侵入乘员生存空间加剧了乘员的伤害;

六是查处营运客车违规营运问题不力;

七是对营运客车及驾驶人的监管未形成合力。

针对上述问题,调查组提出了5个方面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是排查整治营运客车变相挂靠问题,提升大型客车本质安全水平;

二是督促客运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加快推进重点营运客车动态监控联网联控工作,切实发挥动态监控作用;

四是切实加强营运客车驾驶人的管理,强化针对营运客车及驾驶人安全监管工作的合力;五是建立健全道路安全问题排查治理机制,提升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编辑:运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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